企业所得税专项资格认定鉴证
包含: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类)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